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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會員 今日: 0|主題: 263|排名: 56 

目前主要以人流較多的城市版為優先考量,在城市專區各版設置「違規處理中心」,版主可將版內各違規帖子統整收錄,除了可供違規會員查詢帖子屏蔽原因外,亦可讓會員申訴反應版內違規帖子使用,另設立「違規帖總處理中心」,提供城市專區以外之版主來移動該版違規帖,以達到統整城市專區以外之各版違規帖功用。

版主除了可依版規對違規帖子進行屏蔽或刪除外,亦可對履犯違規會員進行禁止發言或禁止訪問處份,為求賞罰分明及公正公平透明化之處理方式,版主必須於[違規會員版]內發帖公告,並載明違規事由及禁止天數,以供違規會員查詢其被禁原因而加以改善,希望藉由分層管理可讓輕度違規之會員達到反省效果,犯規處理如下:(管理員可視每次犯規之情節輕重決定是否標記警告)
        第一次犯規,單純警告。(板主可直接進行處理)
        第二次犯規,禁止發言1~3天(達冷靜目的) <標記警告一支>。(板主可直接進行處理)
        第三次犯規,禁止發言1~3週(達反省目的) <標記警告二支>。(板主可直接進行處理)
        第四次犯規,直接移送站務中心 ,由站方視情節決定懲處方式(禁止發言、禁止訪問、刪除帳號、禁止IP)。<標記警告三支>
        第五次犯規,標記警告達第四支者,即通知站方直接處理 <禁止訪問、刪除帳號、禁止IP>
        惡性重大與嚴重違規者,站方可直接進行處理

情節嚴重之履犯(犯規第四次)會員,版主經統整其違規事證後須至「違規會員版」向管理員申請封IP、禁止訪問、刪除帳號等作業 ; 如不滿版主管理過當或處理不公之會員亦可檢附相關事證至站務中心向管理員提起申訴,管理員將會依據雙方所提之事證作公平公正處置。希望藉由論壇分層管理制度能夠讓站方與版主相互搭配以發揮最大的管理效益。

凡是屢犯規定未改善者或是經版主勸導無效者,版主除了可依規定賜予禁言處份及標記警告外,亦可檢附相關違規事證至「違規會員版」向站方申請列入觀察名單及觀察期限 ( 版主可依其違規程度自訂期限,亦可視情況加長期限 ),如期間仍持續違規或是違規情節重大者即可直接申請禁IP刪帳號,因此無論原先會員級別及權限為何,只要被列入「觀察名單」者,其會員功能及權限全部限制(例如閱讀權限1、會員每小時發帖數限制5、發帖均需審核等),直至版主認定改善有佳者方可(提前)向站方申請恢復原會員級別及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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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 本論壇謝絕政治廣告魔人
fanbart 2024-3-22
   
[撤銷觀察名單] 我想申請撤銷警告名單
gogos520
2013-5-13
1125 fanbart 2013-5-20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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